时间:2023-06-08 00:00
招生章程
一、医院简介
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唐山地区唯一省直医院。医院成立于1965年,历经唐山煤矿医学院附属医院、华北煤炭医学院附属医院、河北联合大学附属医院,2015年4月8日,随大学更名为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2017年度荣获“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同年,被评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21年12月顺利通过了河北省卫健委三级甲等医院的复审。2020年12月,医院被确定为河北省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承建单位之一。
医院占地面积近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新增花海院区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医院总建筑面积将达18.2万平方米;目前开放床位1364张;开设临床科室38个,医技及辅助科室12个,职能科室35个。现有职工1994人,其中博士学位58人,硕士学位758人,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40.92%。现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管优秀专家2人,省级突出贡献专家3人。
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医院实力雄厚,特色突出。呼吸内科在非典型病原体、病毒性感染、真菌感染血清学诊断以及肺部肿瘤经支气管镜肺活检、支气管肺泡灌洗等领域独具特色;血液内科是我省最早成立的血液病诊治专科之一,目前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在恶性血液病分层治疗、血液系统疾病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难治复发B细胞血液肿瘤的CAR-T细胞治疗及出凝血疾病的诊治均达到国内先进、省内领先水平;骨外科在微创人工关节置换、人工关节翻修、关节镜手术、骨质疏松及老年骨折诊疗、严重复杂创伤等方面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神经内科在脑卒中、后循环缺血、脑卒中康复治疗、帕金森病等诊断与治疗领域处于唐山市领先水平。神经外科在颅脑损伤、神经重症监护、三叉神经痛、面肌痉挛微血管减压术、脑血管病的介入治疗以及听神经瘤、垂体瘤等在内的颅底肿瘤治疗方面、应用亚低温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妇产科作为卫生部妇科腔镜培训基地,腹腔镜手术治疗妇科疾病已成特色,目前开展的卵巢癌靶向治疗、腹壁横向悬吊等盆底重建手术在唐山地区成效显著;普外科、微创肝胆外科技术力量雄厚,特别是在腹腔镜下胰十二指肠切除、胰腺肿瘤切除、肝切除、胆管癌根治、胆肠吻合术、胆囊癌根治等各种大型疑难复杂的腹腔镜手术及开放性手术治疗方面独具特色,在唐山市处于领先水平。
学科建设,成绩斐然。医院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临床);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B级—先进学科3个(呼吸内科、神经外科、骨科),唐山市医学重点学科4个(急诊科、泌尿外科、普通外科、皮肤科),唐山市重点发展学科8个(产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危重症护理学、心胸外科、内分泌科、肾内科),重点学科数量及级别均位列唐山市第一。拥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1个,其中呼吸内科、骨外科、麻醉科、老年病科、神经内科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神经外科、血液内科、泌尿外科、普通外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为临床重点专科培育单位。
科研教学,成果丰硕。医院现有23个住培专业基地,在培学员556人,住培指导医师492人,硕士导师166人,建有现代化、高标准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转化医学中心,提供丰富的教学科研平台。2020年9月,医院顺利通过了中国医师协会组织的住培基地现场评审。在2021年、2022年河北省举办的第一、二届住培教学竞赛中,医院分别荣获团体二等奖及三等奖。在202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排名中,我院在全省位列第七,在综合医院中位列第四,在各大学直属附属医院中位列第三,在唐山市4家住培基地中位列第一。2018年至今,住培结业考核通过率均在93%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医院近5年获批科研立项56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4项;发表论文2434篇,其中SCI收录159篇;科研奖项178个,省奖16项,其中河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出版著作140部;授权专利310项。同时,医院还承担着大学本部及冀唐学院5个年级、20个专业、224门临床课程教学工作。
设备先进,服务周到。在“科技兴院”方针指导下,医院始终注重先进设备的引进,目前拥有的医疗设备大部分是国际国内最先进的新产品,性能卓越,设备齐全。包括超高端CT- Revolution CT、飞利浦3.0T核磁共振、西门子悬吊式数字减影机、超高端钼靶、心脏彩超、美国Varian公司Varian-Unique直线加速器等,另有荷兰飞利浦、法国声科、韩国三星在内的多台先进超声波诊断仪等医疗、科研设备,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可靠保证。医院始终牢记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加强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推进DIP付费改革,逐步实施“主诊医师负责制”“护理单元制”及专病特色一体化诊疗模式。同时,医院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唐山市率先建立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提高本院作为区域诊疗中心的服务能力,以互联网为桥梁,以信息化为支撑,建立围绕医院区域诊疗中心的多学科会诊、影像诊断、分级诊疗、远程指导、教学等服务体系。
二、住培政策
(一)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提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我院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方面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二)质量保障措施
基地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目前开放床位1364张,各专业基地病人量、病种数、操作数均能满足培训要求。各专业基地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共有住培师资492人,师资经过国家、省级或院级师资培训,并为所有住院医师选配全程导师,实行全程指导。基地设施设备齐全,建有现代化、高标准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提供丰富的技能操作训练平台。
基地注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岗位胜任力的培养,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规定的培训内容、标准和要求,对于不同专业要求的病例病种数、管床数、技能操作等要求,均按标准执行,保障临床实践效果。同时会同各专业基地制定符合专业特点的分层递进培训计划。日常管理借助住培信息化管理平台,将住培医师日常轮转和考核、教学活动开展等科室管理过程和学员轮转计划查询、轮转手册填写等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日常运行、随时记录的同时,便于培训基地开展日常督导工作,从而更好地提升教学培训质量。
(三)社会保障
对面向社会招收且无工作单位的学员(以下简称“社会学员”),培训期间(36个月)由医院统一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按照缴费比例由学员个人承担。
对已有工作单位的单位委派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社会保障由原单位负责缴纳。
(四)生活补助
对面向社会招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及受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我基地提供以下补助:
1.社会学员:本科毕业生按出勤天数最高享有3000元/人/月生活补助,硕士毕业生按出勤天数最高享有3200元/人/月生活补助。
2.委培学员:按出勤天数最高享有2000元/人/月的生活补助。签订三方协议,培训期间的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
3.本单位学员:享受本院职工相应工资待遇。
(五)绩效奖励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到我院的住院医师,发放奖励绩效500元/人/月;通过医院和专业基地组织的独立值班考核后,根据岗位胜任力轮转科室给予相应系数的奖励性绩效。
(六)紧缺专业优惠政策
全科、精神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病理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康复医学科、检验科、核医学科的社会和委培学员在原有待遇基础上增加生活补助800元/月。
以上补助不含河北省对面向社会招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及部分紧缺专业受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给予的补助。(河北省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每年补助约0.6-0.8万元)
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社会及委培学员待遇(元/人/月)
面向社会招收人员,年收入可达:4.2万元至8.3万元(扣除需个人承担社会保险之前);
外单位委培学员,年收入可达:2.4万元至4.4万元。
(七)住宿情况
为学员提供免费宿舍。
(八)留院政策(不含委培学员)
1.住培学员在培期间无违纪及医疗事故、在我院本专业独立值班6个月以上、年度考核成绩合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面试合格后可直接留院工作:
(1)参加中国医师协会组织的年度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全国排名百分位(以下简称“年度业务水平测试全国排名”)≥95%;
(2)年度业务水平测试全国排名≥85%,且在省级及以上住培技能类大赛获得个人或团体一等奖;
(3)年度业务水平测试全国排名≥85%,且在省级及以上硕士生技能类大赛获得个人或团体一等奖;
2.住培学员在培期间无违纪及医疗事故、在我院独立值班6个月以上、年度考核成绩合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符合我院招聘政策的前提下医院优先录用:
(1)年度业务水平测试全国排名≥90%;
(2)年度业务水平测试全国排名≥85%,且在省级及以上住培技能类大赛获得个人二等奖或团体二等奖的主力选手;
(3)年度业务水平测试全国排名≥85%,且在省级及以上硕士生技能类大赛获得个人二等奖或团体二等奖的主力选手;
(4)年度业务水平测试全国排名≥85%,且连续2年获评为我院优秀住培学员。
3.本科生参加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华北片区赛获得个人或团体一等奖及以上者,经面试合格后可直接留我院工作。获得个人二等奖或团体二等奖,同等条件下符合我院招聘政策的前提下医院可优先留院。
(九)管理政策
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人员或已在2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应专业执业工作时间满两年人员,经个人申请并通过培训基地考核后可减少培训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培训减免后将不再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的相关补助。
培训期间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扣发绩效、扣发生活补贴直至终止培训等处理。终止培训者退回培训期间所发的所有生活补助。
1.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屡教不改者;或消极怠工,不服从培训基地轮转安排者;
2.违反医院/轮转科室各项规章制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医疗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3.不服从专业基地/轮转科室、宿舍及社区管理者;
4.日常考核连续3次不合格者;
5.对未按期结业学员,继续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计划及专业
2023年第二阶段我院共招录37名住院医师(不含2023年专硕研究生),优先招录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病理科等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四、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我省各医疗机构2020年以后新聘在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师(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2020年以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以后毕业)在临床工作未聘任中级技术职称的医师,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拟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全日制5年本科含统招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学学士以上学位人员,并具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
(三)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已完成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已具备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全科专业培训。
五、不招收范围
(一)违约订单定向医学生;
(二)在读学硕研究生;
(三)无法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六、招生时间
招收2023年毕业到岗工作的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拟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符合我省招生范围、尚未确定就业单位的人员,以及未能在第一阶段报名的已在我省工作的医师。
2023年6月6日00:00时至6月16日24:00时(以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公告为准)
七、工作程序
招生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核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报名人员登录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1、 点击“注册”-“新学员”,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确认注册”后注册成功。(用户名为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登录密码由个人设置。已注册的学员使用原来设置的账号和密码可正常登录。);
2、注册完成后,系统首次默认直接登录,再次登录时输入注册时所填写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可查看报名时间和招生计划;
4、点击“填写报名表”,填写并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
5、点击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1、现场审核时间:6月19日 上午9:00—11:00
2、现场审核地点:外科楼一层学术报告厅
3、提交材料:报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
(1)《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可由个人书面承诺于7月15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交报名基地审核,若个人提供虚假承诺将取消录取资格);
(3)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4)单位委托培养人员提供同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附件1),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需携带《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履约及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三)考核
1、考核时间:
2023年6月19日下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考核地点:医院临床技能中心(唐山博创口腔医院3层)
按照报名填报志愿的顺序,根据面试+理论考核+技能考核测评结果择优录取。
(四)公示报到
公示: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中心统一公示。
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同时向基地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五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五)注意事项
1、对录取后不按要求报到者按退培处理,且自终止培训起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住培期间不得报考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临床本科毕业的社会考生和委培考生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可以参加由华北理工大学举办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硕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教处 张老师、郭老师
电话:0315-3725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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